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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复试是我所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 2023年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遵循以考生为本的原则,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蔬菜花卉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二)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我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蔬菜花卉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统筹和协调我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其职责包括:

1.根据我所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2.确定我所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3.审核我所复试小组及复试工作人员名单,组织开展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纪律要求等方面培训;

4.负责我所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和录取结果公示等工作。

       我所将按二级学科分布成立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由创新团队首席担任,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其中包括 1-2 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

由我所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招生监督工作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工作。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

       研究所将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根据院下达具体招生指标的时间进度,确定复试细则办法,在所官网公开发布。

(二)复试分数线

       蔬菜花卉研究所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在参照教育部发布的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依据学科生源分布情况、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上调制定,具体方案以我所官网公示为准。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范围内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基本程序

我所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英语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复试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笔试统一进行,面试逐一进行。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在同页);③毕业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④考生自述(依模板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登记表》。材料缺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笔试采用现场笔答的方式进行。

       考生于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提交我所,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1.5。

(2)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进行考察。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综合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

A.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B.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

(3)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我所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所在复试及招生工作中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成绩比例为 6:4。复试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占 60%)和复试成绩(占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在学科内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5)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调剂

       根据北京市及我院《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要求,坚持“服务考生,择优选拔”的原则,我所有序开展调剂工作。本年度调剂缺口以我所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拟调剂信息为准。

(一)调剂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所有院内外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接收确认有关通知。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我院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 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三)调剂基本程序

1.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我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调剂系统发布拟调剂信息。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登陆调剂系统查看我所公布的各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2.考生筛选:我所将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

3.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研究所的复试通知。

4.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我所将在第一时间通过官网公布复试、调剂及拟录取结果。调剂系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接收到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 我所对申请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 第一志愿报考我所的考生,如在调剂系统中已接收并确认了其他院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则将无法参加研究所复试,也将无法被我院拟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所拟录取名单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我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录取成绩排序表、初试复试成绩、录取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办公室的审查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我所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我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标准执行。考生自行打印“体检表”并严格参照表内列出项目在所在地有资质的医院或机构体检、单独密封寄送体检表。

七、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蔬菜花卉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二)我所招生监督工作组及研究生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

(三)我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通过我所官网公布或公示。

(四)我所招生工作投诉电话:010-82109514;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八、保障措施

(一)我所设专人负责考生联系、通知、咨询等工作,向考生告知复试规则,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我所负责复试题库的建设,保证题库的保密性及安全性,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着力考察考生的专业领域素养及综合素质。保证专业复试试题库题量充足,难度符合考生水平、专业之间基本平均。

(三)我所保证试题抽取安全、复试组成员名单保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我所负责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四)本办法由蔬菜花卉研究所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内容与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本办法由公布之日起实施,完成2023年蔬菜花卉研究所硕士招生工作后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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