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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内设机构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科学服务效能,促进研究所事业稳步发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依据中国农业科学院人事局批复蔬菜花卉所内设机构及处级职数情况,经所党委会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蔬菜花卉研究所内设机构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聘岗位
(一)成果转化处副处长1个;
(二)党委办公室副主任1个;
(三)国家薯类作物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个。

三、报名范围与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蔬菜花卉研究所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工作能力。
3.坚持原则,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竞聘副处级岗位,需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须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已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已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不足3年的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 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特殊要求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须中共正式党员。
8.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以上资格条件中,时间计算截止为2018年12月31日。

四、竞聘岗位职责
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内设机构处级干部竞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组织领导
(一)本次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蔬菜花卉研究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成立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具体审定竞聘方案、指导竞聘上岗工作各环节的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其他所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党委委员组成。
(四)设立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能力素质测评、考察等各环节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五)成立处级干部竞聘上岗能力素质测评考核小组(以下称“考核小组”),负责竞聘答辩环节的综合评议和提出人选建议等工作。考核小组由领导小组成员、研究所人事处、科研处、成果处、党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
(六)所纪委对处级干部竞聘上岗进行全程监督。

六、实施步骤
(一)发布竞聘公告
在蔬菜花卉研究所网发布竞聘公告,公布实施方案,包括竞聘岗位、资格条件、实施步骤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根据岗位设置,符合相应条件人员可自愿报名,报名者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处级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调剂。报名同时须提交本人近三年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 思想和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政情况、主要不足以及自我评价、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等,限1000字以内)。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ivfrsc@caas.cn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蔬菜花卉研究所实验楼321房间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岗位竞聘报名表》进行审查,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审议。
3.公布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在蔬菜花卉研究所范围内进行公布。
(三)确定能力素质测评和民主推荐人选
所党委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行能力素质测评和民主推荐的人选,确定能力素质测评和民主推荐会的时间。
(四)开展能力素质测评与民主推荐
能力素质测评采取“个人陈述+交流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照岗位设置顺序进行。个人陈述采用PPT汇报形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现任岗位履职情况(近年来工作实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自身优势、能力水平、工作设想等;在交流答辩环节,能力素质测评考核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情况提问,竞聘人员作答。
同时,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填写《民主推荐表》。
(五)统筹研究人选方案
召开蔬菜花卉研究所党委会,根据能力素质测评、民主推荐、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个人意愿、人岗相适及各岗位报名人数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确定每个岗位的考察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六)考察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
成立干部考察组,确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干部档案查阅和工作资料等方法,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
(七)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召开蔬菜花卉研究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八)公示
对拟提拔的处级岗位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聘任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蔬菜花卉所发任职通知,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处级岗位提拔聘用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七、时间安排(暂定,根据工作进展适时调整)
2019年2月26日 发布竞聘公告;
2019年2月26日-3月4日 组织报名;
2019年3月5日-11日 资格审查,公布报名情况;
2019年3月12日-15日 能力素质测评与民主推荐,统筹研究人选方案,确定考察对象;
2019年3月18日-22日 组织考察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等;
2019年4月22日-26日 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公示;
2019年4月29日-5月3日 办理聘任。

八、纪律监督
(一)处级岗位竞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和纪律。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三)参与竞聘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禁私下拉票、打招呼等非组织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五)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自任职文件下发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现职,正式聘用任职,聘用任职时间从任职文件下发之日计算;不能胜任的,解除聘用任职,免去试用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安排工作,或聘用担任相应技术职务。
(六)竞聘期间,设立意见箱(综合楼一楼大厅),所纪检监察部门设监督电话(82105952),听取意见和受理举报。
(七)本次竞聘工作结束后,凡是岗位变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任务。
(八)在蔬菜花卉所网站通知公告栏内及时发布本次竞聘工作相关信息。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109520。

相关附件

  • 附件2-蔬菜花卉所处级干部竞聘报名表.docx
  • 附件1-蔬菜花卉所竞聘上岗岗位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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